相互保险引上市公司竞逐:资金成本低 牌照价值不菲
作者:本站 来源:华夏时报 2015-06-23

        一夜之间,当很多人都还弄不清何为相互保险时,它已经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6月10日晚间,4家创业板公司新国都(300130,股吧)、汤臣倍健(300146,股吧)、腾邦国际(300178,股吧)、博晖创新(300318,股吧)同时发布公告称,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公司。除了博晖创新出资4500万元外,其他3家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元,各占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初始运营资金的5%。

伴随着年初相互保险监管新规的出台,市场热情已经被急速点燃,一大批相互保险组织纷纷涌出,其中多数都还在排队拿 “准生证”。作为互助性非盈利组织,相互保险究竟有何魅力让越来越多的公司趋之若鹜?

业务协同效应

由于上述4家公司同时公告此项投资,并且公告业务一致,这被市场一致推测为共同投资,其中汤臣倍健的公告披露保险公司暂定名为信美相互人寿保险公司。

公告显示,上述公司拟发起设立的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为相互制公司,初始运营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再保险业务、保险咨询、代理等相关服务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据了解,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通俗地讲,投保人就是股东。

实际上,虽然相互保险在我国尚属新型商业保险形式,但自1756 年世界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诞生后,经过多年发展它已经在国际保险行业占据了重要地位,如美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就是美国西北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 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 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 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7.8 万亿美元。

涉足这样一种低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组织形式,几大上市公司跨界合作背后无疑有着更多的打算。

记者注意到,在4家公司中,腾邦国际是与保险行业联系最为紧密的一家。从传统的商旅业务起家,腾邦国际已经获得保险兼业代理资质;今年2月公司公告,拟出资3亿参与发起设立前海再保险公司;6月再次公告,公司以1421万元收购深圳中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

据国金证券(600109,股吧)分析师张帅分析,腾邦投资相互保险公司具有三方面的业务协同:一是依托自身的机票旅游业务为保险客户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二是使用其积累的出行数据,未来合作共同设计互联网旅游保险相关产品;三是通过相互人寿保险公司获取客户更多维度的数据信息,未来有望开展进一步的大数据方面的合作。

在4家公司公告中,在纷纷表示该投资将有利于公司积累长期优质客户的同时,“互联网”、 “众筹”、 “大数据”等当下热词也频频与相互保险联系起来。

腾邦国际公告称,通过参与设立相互制寿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布局相互制保险这一新兴保险业务,未来还可以结合众筹等模式进行互联网保险延伸,强化其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布局。

“一个新成立的相互保险公司只有两条路,要么创新险种,要么降低价格。前者不确定性太大,而后者可以利用相互制的商业逻辑和理念号召力,采取拉动式营销,加上极简化经营的策略,则最佳方式只能与互联网结合,这将大幅降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对于相互保险必须与互联网结合的原因,必互科技CEO李海博如是指出。

保险牌照的诱惑

在保险业界看来,这些上市公司进军相互保险的最终目的还是保险牌照。据记者粗略统计,2015年以来,共有16家上市公司宣布涉足保险业务,除了参与互助保险公司设立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正在积极申请传统保险公司的牌照。

显然,除了保险牌照对市值管理的积极影响,保险公司大量的现金流对上市公司的诱惑也是不小的。“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一般不为外行所知,无论保险公司账面多么难看,其对投资人产业链贡献都是巨大的。”李海博坦言。

不过,当各路资本发现保险是相对较低的资金获取渠道,而开始对保险牌照关注度飙升时,随便一张寿险、产险执照已经价值不菲。这或许也是近来相互保险成为资本新宠的重要原因。

“如果没有特别有亮点的经营思路,现在申请设立传统的产险、寿险公司很不容易,已经有一大堆在排队等着审批,所以走互联网创新、自保、相互保险的道路,如果股东实力、背景也不错,审批应该会容易得多。”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而想搭“相互保险”快车的并不止这4家上市公司。自去年8月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后,保监会今年2月2日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直接令相互保险热度上升,而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更是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互助保险”。

据悉,根据国际经验,相互保险组织的融资难度相对较大,因此为培育相互保险这一新型市场主体,《试行办法》设置了相对较为宽松的准入条件。其中,一般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及“有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

按照监管要求,1亿元的初始运营资金为相互公司债务,无担保抵押、偿还期限,也不占公司股权,收益仅为市场公允的利息。这在李海博看来,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严重不对等,理论上是很难找到投资方的,所以必须设计投资人合理的利益出口,那么最佳的方式就是投资保险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公司的股权。

记者注意到,自《试行办法》宣告相互保险牌照开闸以来,已有不少机构及组织披露了筹建意向,其中不仅包括在业界已经获得广泛关注的“e互助”、“必互保险”等基于互联网的相互保险,而在国家工商总局预先名称审核的公司名单中,还有汇友建工、国民互助、中海达(300177,股吧)财产、众康互助等相互保险公司的名称。

“基于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相互保险公司无疑会迎来一次大发展的机遇,但这个道路不会一帆风顺。” 李海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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