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流程

 

投保人须如实告知的内容

1、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牌照号码(临时移动证编码或临时号牌)、使用性质。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续保业务无需提供。
4、准确、便捷的联系方式。投保人应准确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便于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
5、投保车辆的购买价格、购买时间。
6、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应该提供由车辆所有人出具的能够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
7、法人客户,需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行业类型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识别信息(可核实身份证、护照等);个人客户需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职业类型及身份识别信息(可核实身份证、护照等)。

投保人须提供的投保资料

1、首次投保:行驶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个人客户)/ 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客户)。【注: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或购置发票,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时再提供行驶证。】

2、在我公司续保:不提供任何资料。(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在续保时有变化的除外)

3、从其他公司转保:行驶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个人客户)/ 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客户)、上期交强险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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