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148号)批准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亿元,并相应调整股权结构。此次增资后本公司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一)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7.5%;(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7.5%;(三)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7.5%;(四)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7.5%;(五)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六)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七)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25%;(八)辽宁惠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25%;(九)北京联拓奥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2.25%;(十)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2.25%;(十一)吉林亿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足额收到有关股东方缴付的增资款,并完成有关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定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